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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一个门面,但是营业执照一直办不下来,房东又让我交租金了,我跟房东要押金不租了,房东不退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2-11-30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在租期结束不退押金的,租客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其押金,并有权主张其支付违约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东不退租房押金的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或者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承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房东进行协商,协商未取得一致时承租人可以邀请居委会敦促房东履行退还押金的义务;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租期未满,房东不退押金租户可以向居委会、派出所请求帮助进行调解协商,或者凭借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等证据记录起诉到法院,请求房东返还其押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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