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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普通合伙人需要清偿吗

合伙企业 2022-11-30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普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 合伙企业欠的债务合伙人需要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发生的债务,不能清偿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还债的情况下合伙人需要担责,根据法律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当先以全部的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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