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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上交印花税

合同审查 2022-12-01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转让协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签订的转让协议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及产权转移书据等经财政部确定需要征税的凭证,而债权转让协议不属于上述需纳税的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不属于法定的征税凭证,所以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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