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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胎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社会保险 2022-12-01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三年后是不能领取的。依据相关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三胎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携带下列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
    4、单位证明;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二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是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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