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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签了一年的合同,我住了三个月搬走了,合同上写要提前十天说解除合同还要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我给他们发消息说解除合同他们不回复我,到了交房租的日子又发消息给我让我交房租,我之前多交了一个月的房租的,这种情况我可以要回来那一个月房钱和押金吗

房屋租赁 2022-12-02 06: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可以起诉对方,按照合同内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比如一方以租金为由要求退房,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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