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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未经同意获取钥匙进我房屋拿走物品是否构成入室盗窃

经济犯罪 2022-12-02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未规定入室盗窃罪,而是规定的盗窃罪,其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入室盗窃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需要能够证明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如证明犯罪过程的录音录像、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进入门店偷东西不算入室盗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门店不属于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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