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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结婚两年。现在有两个孩子,老大一岁半,老二四个月。他自从半年前工作不干了以后,总是出去喝酒,大半夜回来,总是不接电话,近一星期,七天有三天不回家。这次两天两夜没回家,电话不接,后来接电话撒谎,今日我通过登陆他的微信,发现他与一个女的在一起。还有聊天记录,现在我只想离婚,但是他不回家,电话也关机,我没有能力抚养两个孩子。我该怎么办。我和我老公结婚两年。现在有两个孩子,电话不接,现在我只想离婚,我没有能力抚养两个孩子。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1-25 08: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非常谨慎。如果夫妻双方有两个孩子的,不会简单将孩子的抚养权平均分给父母一人养一个。而是按照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如抚养能力,孩子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等。
      男方和女方各抚养一个孩子的,也应该根据条件对另一个孩子给付抚养费,因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如果双方都要孩子的抚养权,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决定抚养权归属,孩子一岁半,同等条件下女方优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平分,适当照顾女方及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

  •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非婚生子女只不过是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但由于天然的血缘关系,男女结婚与否并不影响非婚生子女与其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所以《婚姻法》规定说,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换句话说,既然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那么非婚生子女也就享有继承权。因此,私生子享有继承权,私生子可以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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