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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学生 之前一阵缺钱 然后被人推荐去做了一个网贷 他们这个软件是不做学生的 但是我去他们山东总代理那里办理贷款的时候他们说可以给你包装做学生 他们这是一个手机租赁平台 他们就是通过这个手机租赁来给别人套现 当时去的时候说做这个贷款有八千额度 但是有一千块钱的保证金 一千块钱的利息加手续费 到手才六千块钱 而我这几天逾期之后客服打电话跟我说一天140的逾期费用而且提前还款的话要还一万三千多 当时去打条子确实是打了这么多 但是他们当时说打这么多是为了保证我的还款 实际是不用还这么多的 山东总代理这边说提前还款的话还八千多就够了 但是总客服那边说提前还也要一万一千块钱 我现在在感觉被骗了 他们双方都互相推着责任 说不关自己的事 我说那就报警吧 他们说有合同我这边 肯定要输的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然后被人推荐去做了一个网贷 我现在在感觉被骗了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6-03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贷提前还款需要房贷合同,贷款人身份证,提前还款申请书等一些材料。
    不同的银行对预付款有不同的规定,所要求的信息基本相同。去还款前最好是提前咨询银行。
    例如工商银行房贷提前还款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住房贷款合同;
    贷款人的身份证;
    提前支付还款账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提前还款申请书;
  •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原则是什么
    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它是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则。
    我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一个体系,这个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三个归责原则构成的,不同的侵权行为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同样,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也是这三个,也是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处理一般侵权行为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主观上的过错是损害
  •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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