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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02 21: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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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挂靠合同一般是没有效的。由于挂靠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因此挂靠合同自始无效=;行政机关还可以对挂靠的企业和被挂靠的企业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挂靠合同一般是没有效的。由于挂靠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因此挂靠合同自始无效=;行政机关还可以对挂靠的企业和被挂靠的企业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挂靠合同是无效的。挂靠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对挂靠的企业和被挂靠的企业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挂靠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挂靠合同实际的主体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具有订立该挂靠合同的主体资格,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与挂靠方订立合同,也不是合同相对方真实意思表示,所以,挂靠合同是无效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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