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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签的房屋认购书有效吗

房屋买卖 2022-12-03 03: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认购书的法律效力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签订的认购书有法律效力,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预售许可证的认购书可以认定为有效。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关于买房的认购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的分析。一,通常认为商品房认购书是以诚信谈判,直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标的的预约合同。认购书只要载明合同的主体标的数量等合同必备条款,同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认购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第三,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房屋价款计算定金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 认购协议不是本人签字,但是事后有追认的就对本人发生效力。如果本人事后没有追认,就不能对本人发生效力,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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