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算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