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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抵押去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小产权房 2022-12-03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抵押登记不必须公证。房产抵押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是否进行公证不影响抵押登记本身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公证处对小产权房公证无效。小产权房是指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提交公证申请时公证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 一、房屋抵押公证不属于强制性规定,但房屋进行抵押公证是为了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公证的流程如下: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属公证处业务范围,公证处应受理。公证处依事实、法律、独立办理的公证事务。  
    2、公证承办人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书证等方法对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属真实、合法、充分,应拟出审批报告,送领导审批。  
    3、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从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时起十天内办结,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证书由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  
    4、公证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内可向公证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复议。  
    三、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明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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