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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公司成立 2022-12-03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以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由股份组成公司资本的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 股份公司需按下列程序设立:
    1、依法制定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类型、宗旨等;
    2、由发起人全部认领首期股份;
    3、发起人均应按其所认股份缴足全部股款;
    4、组建管理机关;
    5、进行设立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 股份公司成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发起设立,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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