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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我们店铺买了商品,但是两次都是拿到货后就直接申请仅退款,还退款成功了,我们商家损失了两件商品。一直要求消费者给我们寄回,消费者却不愿寄回,请问这构成违法吗?可以起诉么?

消费者维权 2022-12-03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货。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收到商品七天之内退货。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申请退货。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收到商品七天之内退货。
    法律依据: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申请退货。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收到商品七天之内退货。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卖家一直不退款可以投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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