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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东农村居房摆放垃圾桶距离多少米
小区垃圾房的法律规定:1、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2、应在住宅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其面积不宜小于6平方米,且与住宅距离不宜小于10米,外部与道路相连;3、垃圾站地面及内壁宜贴光滑、宜清洁材料,并配置给排水设施;4、国家规范设计标准要求,垃圾转运站应采用封闭式设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并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米。此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供居民使用的垃圾收集投放点的位置应固定,并应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70m。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容器间内应设置排水和通风设施。法律依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70m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容器间内应设置排水和通风设施。
因为没有房产证,像这种没有房产证,那么物业的话是不是告不了他了?
没有房产证,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住在该小区,那就可以立案起诉
我来自湖南邵东。现在老房子改造可以建多少平方米,最高可以建多少层
法律分析:老房翻建面积有规定。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本人来自湖南邵东,现在老房子改建能建多少平方,最多建多少层
老房翻建面积有规定,老房翻建面积和农村宅基地分配的标准相关,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 1、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 2、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 3、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我来自湖南邵东,现在老房子可以建多少平方米,最高建多少层
1、老房翻建面积和农村宅基地分配的标准相关,是有具体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我是湖南邵东的,现在老房改建可建多少平方,最高建几层?
老房翻建面积和农村宅基地分配的标准相关,是有具体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 1、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 2、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 3、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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