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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超市买东西,一件商品忘记买单了

消费者维权 2022-12-03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 在超市买的东西有质量问题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   
    1、买完东西后发现被骗,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反映、投诉。



      
    2、也可以拨打电话12315向当地工商局或者登陆12315官网投诉,同时要收集和保留商品的相关证据。



      
    3、请求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4、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5、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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