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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遗嘱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立遗嘱 2022-12-03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如下: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且满足只要不违反法律、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按照以下方式写出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1、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只能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3、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
    4、遗嘱中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遗嘱的效力包括: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采用书面形式,约定的内容也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就是有效的,当事人需要按遗嘱的约定来履行;并且在继承的时候,效力比法定继承的效力优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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