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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目前是农村户口,今年国家在农村办理土地证,我考上大学,以后会在城里工作,这种情况需不需要把我名下划分土地,以后我名下的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今年国家在农村办理土地证,我考上大学,以后我名下的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房产纠纷 2019-03-10 12: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土地证办理程序:
    1. 与开发区管委会签定协议;
    2. 报规划局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报规划部门申请书
    2) 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划委员会批复
    3) 建筑总平面图(一份)
    4) 标明场地所在位置的地形图(四份)
    3. 报房地局审批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征地委托书(用地单位三份)
    2) 项目建议书﹑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委批复
    3) 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及批复
    4) 总平面图5) 地形图6) 规划局用地许可证及附件
    4. 领取土地使用证程序
    1) 与地方或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向财政局缴纳出让金(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此项);
    3) 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5)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 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 办理土地证的地点通常是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窗口,如果你所在的地方在乡镇,则可以将资料提交给所在乡镇的国土资源分局、所,由他们收件办理。
    有些地方已经将单位的办事窗口集中在行政事业服务核心,则可以将材料提交到国土窗口。
    由于办理土地证的房屋类型很多,如商品房、私房以及房改房等。每种房子办理土地证需收取的材料不同

  • 1、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你的土地。
    2、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3、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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