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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不动产权证能否变更

房屋产权 2022-12-03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中不动产权证能变更。变更不动产权证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申请,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缴纳税费后依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房产证不需要换成不动产权证,确定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初,就明确了“不变不换”的概念。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在整合过程中,还是在机构整合之后,对于产权人来说,只要没有产权变动,就可以不换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 房产证改不动产证是: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并成不动产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能够证明户主对其房产的合法所有,是物权归属的有效凭证,是对房屋用地的合法使用的法律证明以及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统一。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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