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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现在要我们外包工强制签离职单,合法吗

劳务派遣 2022-12-03 2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如果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约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与其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履行不能的,则可以要求单位依法向其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只要具备法定生效要件则是有效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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