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们家发生了邻里纠纷,因为对方的某些做法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跟对方说,对方态度很恶劣,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说要杀了我全家,我家人冲动之下误伤了对方,额头,缝了三针,对方报了警,警察说最好私了,我们同意赔偿对方医疗费用,可是就怕对方太过分,我家人现在在陪对方住院。我想请问,如果不私了,我们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私了,我们又要承担什么责任?怎样做对我们才好?我们同意赔偿对方医疗费用,我们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又要承担什么责任?怎样做对我们才好?

交通事故 2019-03-19 11: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决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仅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
    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
    迟迟不履行协议。
    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但一方在协议履行阶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诉,一般这种情况,法院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
    另一种情况,是在签协议时,由于医院技术水平条件等因素,导致未发现一些损害扩大的事项,那么在确认予以发现时,可以运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规定,重新确立损害数额来进行诉讼。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受害者在遭受了人身损害之后,可以向施害者追要相应的医疗费用。
  •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医疗保险充不充抵医方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汕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