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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聘的时候说的是包吃,去了后说是需要交饭钱200元,试用期期间我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我,我想要离职但是他们不退还200元,我也只去了一天吃了一份饭,这种情况我还能要回来吗

讨薪 2022-12-04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15年,如果因私想辞职的,单位一般不能给补偿。如果劳动者具有依法单方面与单位解约或者被单位裁员等情形的,单位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试用期上班了几天不做了,能拿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离职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用人单位做经济补偿,除非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严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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