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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s店摔伤,是因为店里有水,没有指示牌,但是店里拒绝赔付误工费,只承担医疗费,能打官司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4 1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需要出具以下的证明: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的期限、以及护理人所在公司的工资证明。侵权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的主要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当事人因劳务关系受伤,如果企业有过错的,要按其过错程度来赔偿给当事人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没有过错的,但当事人是被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当事人也可以请求第三人赔偿或者要求企业给予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误工费需要出具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的期限、以及护理人所在公司的工资证明。侵权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的主要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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