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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丢了一份,只带一份可以办复婚吗

起诉离婚 2022-12-04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证遗失的情况下,如果现在要复婚是需要补办离婚证的。因为复婚时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
    但如果当事人能提供其他无配偶证明材料的,也可以不提供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的,应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重新恢复夫妻关系。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当提交离婚证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因此离婚证作为证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的法律凭证,仅仅是复婚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不是是否可以办理复婚的前提条件。
    一、若离婚证丢失,当事人只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
    二、调取离婚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即可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 如果当事人想结婚,但发现离婚的调解书丢了,此时要先补办离婚调解书,再办理结婚手续。调解书一般办理法院有存档的,可以先向办理案件的法院申请复印。
    1、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的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您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找法院档案室要求复印离婚调解书,并在调解书上加盖法院档案室的公章,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只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
    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在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凡属本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永久保管。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使用的诉讼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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