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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门入室盗窃没偷到东西,曾经因盗窃行政拘留过,已逮捕。检察院还有可能刑事和解不起诉吗?

刑事辩护 2019-02-08 04: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入室盗窃,不论多少都应当立案,但是没有财产损失的,不应当立为盗窃,应该立为治安案件或者不予立案,具体实践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会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都要进行刑事拘留,拘留时间为4天到37天不等。
  • 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罪,是刑事犯罪,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当追缴、退赔,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盗窃的财物。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债务追讨:
    首先,先找对方协商解决,最好把欠条换一下,换成最近的时间,保证在诉讼时效内,不还钱就起诉。
    其次,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起诉的步骤:先写起诉状,整理证据,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通知你什么时候开庭,开完庭等判决,如胜诉对方没有在判决确定的时间内履行,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刑事案件逮捕的期限是多长,  
    1、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4、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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