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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摩托车撞伤行人,我主责他次责需要我后续赔营养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4 2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一般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通常这个费用会有医院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是一种辅助治疗费用,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时,受害人需要营养辅助治疗的,对于产生的营养费应当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一般由赔偿义务人承担。营养费首先应该由交强险在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支付。如果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人身伤害较大,受害人需要比较长的休养时间,营养费也超出交强险赔偿的限额的,那么营养费应该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予以承担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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