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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没有任何薪资说明,只有一句话,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他 2022-12-04 2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得
  • 劳动合同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实行同工同酬,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 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是违法的。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国务院备案。单位支付的工资绝对不能低于该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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