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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情形

劳务派遣 2022-12-05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决定解除;或者派遣员工因派遣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不为其缴纳社保费用而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形: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因派遣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而依法单方面与派遣单位解约的;或者劳动者被单位依法辞退的等。法律依据: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形: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因派遣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而依法单方面与派遣单位解约的;或者劳动者被单位依法辞退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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