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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辞职程序有哪些

劳务派遣 2022-12-05 1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务派遣员工辞职的流程: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同意离职后,劳动者做好工作的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应一次性结清工资及出具解除合同的证明。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有以下方法:被派遣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解除;被派遣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被派遣劳动者有过失性辞退情形,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单方面解除;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务派遣工的辞职方式: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务派遣单位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过错行为的,劳动者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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