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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出资相同,现在一人有事不经营,该怎么办

合伙企业 2022-12-05 1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生意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利益。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合伙人协商分配利益。合伙人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实缴出资比例无法确定的,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合伙人之间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按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退伙纠纷;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比重较大的合伙人意见处理纠纷,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 合伙做生意亏了,合伙企业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清偿比例;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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