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结婚时女方户口没有迁出,现在要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这边办理离婚吗

协议离婚 2022-12-05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离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只能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但是就是不能异地办理。带好相关证件去办理登记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办理离婚是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办理离婚可以不在原结婚登记地办理,但必须是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1)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应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也可以到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离婚和结婚不一定是在同一个地方,可以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也可以到结婚登记处进行办理离婚登记,就是说离婚不是一定要到原结婚所在地进行办理。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