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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某某交了社保两个月,第三个月发现怀孕了,到生的时候能报销生育险吗

社会保险 2022-12-06 0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为:

    1、用人单位为职工投保了生育险;

    2、职工有生育或流产情形,提供出生证明或流产证明;

    3、在妊娠至生育期间或者是终止妊娠前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为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险;职工生育或流产,具有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并应当在妊娠至生育期间或者是终止妊娠前申办。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生育险报销条件:属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生育期间符合生育政策及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等。具体的条件要根据当地的政府的规定。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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