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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上的年龄和身份证不一样应该怎么样办

其他 2022-12-06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证上的年龄与身份证不一样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但是补领的,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六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女方二十周岁可以领结婚证,男方二十二周岁可以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前需要出示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双方的年龄,达到结婚年龄的才会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结婚证上的年龄与身份证不一样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不一致原因的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属实后,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规定,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六、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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