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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能确定遗产保管人

遗产继承 2022-12-06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开始后,根据被继承人生前定立的遗嘱确定遗产保管人;没有遗产保管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 遗产保管可采取下列方式:依法交专业保管机关保管;将遗产财产进行清理,列出明细等。遗产由遗嘱执行人保管,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可以由继承人担任,继承人保管遗产的,应当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 继承开始后,遗产保管人可以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予以确定;没有遗产保管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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