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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签了合同,明天上班,但是不想去了怎么办!离职会有什么后果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6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离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违法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离职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员工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如果要离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违法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离职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分以下两种情况: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强迫劳动而辞职的,用人单位需要赔偿;
    2、劳动者因其它原因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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