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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后男方父母起的,离婚后可以要求房子对半分吗?还有这个房子又拿去贷款,这个钱怎么还?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6 2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首付,如果房屋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但是一方父母的出资款可以以债权的方式要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房子是男方父母所购买,且产生于婚前,登记的是男方个人名字,那么离婚不可以分,因为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登记的是双方名字,产生于婚后,可以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的赠与,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没有还完可以分割,但是分割之后需要等到房贷还完才可以过户。双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先协议分割房产,等房贷还完再过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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