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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幼儿园实习园长不和我签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6 2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学校合同纠纷一般与其他合同纠纷一样处理,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实习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订立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当事人在实习期没签合同的,一般不可以直接离职。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学生不得随意解除实习协议,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
    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法律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
    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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