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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儿媳不赡养老人可以断绝父子关系吗?

赡养 2022-12-07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子不用儿子扶养不可以断绝关系。因为父子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基于血缘而产生的,血缘并不能通过人为原因而阻断,故父子关系并不能由自然人约定断绝。且我国法律也未有关于断绝父子关系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 亲生父亲不用儿子抚养的,双方不可以断绝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依法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该义务是基于双方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法律无法断绝该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 儿媳女婿能不赡养老人的。但不得阻碍老人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且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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