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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以办理丧葬费吗

赡养 2024-03-15 22:5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丧葬费需要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签字。丧葬费是参考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来分配的。上述亲属中有人不能到场的,可以授权给其他亲属,或委托相应的代理人进行签字和丧葬费的领取。
  • 你好,丧偶女婿对老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参加分配丧葬费的分配。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追问】女儿已经去世,老人一直与女婿生活在一起,女婿是实际赡养人,老人还有个儿子,现老人去世,请问女婿可以去老人退休单位办理丧葬费吗
  • 一般又亲生女儿办理,最快捷少麻烦。
  • 你好,请问有具体的证据材料吗
  • 法律分析:是的。丧葬费首先由死者的遗产列支,如果死者的遗产不足以支付丧葬费时,由死者的继承人承担不足部分,也就是子女需要平摊老人死后的丧葬费,也可以子女之间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丧葬费依法由死者的近亲属领取,如果有配偶的,由配偶领取;如果没有散失配偶的,可以由子女领取;如果没有子女和配偶的,由父母领取。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 可以,可以请律师帮你。安徽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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