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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让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内容空白的地方都没有填,当时是发工资的时候不签就不给工资,没办法就都签了!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当时签合同全厂职工都是这样的不是我一个人,而且合同就一份…现在我想辞职,但是合同没到期,不过厂长又不给辞职报告,不让辞职,只有他才有!厂里这样的做法合法吗?厂里有权利不让还在合同期的员工辞职吗?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1-08 15: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产生了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1、员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故从2008年1月始才有经济补偿的,以前的法律没有规定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的,故以前的是没有补偿的。
    2、支付加班费,东莞地区一般也是仅支持两年的;
    3、补缴社保,不能补的,支付现金。
  • 法律依据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小心签了“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问明白。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空白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上有相关内容,但也在一些内容上保留了空白处的合同。有不少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勉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保留空白处,可以根据单位的意愿随时更改,比如在岗位一栏,本来应聘的是A岗,在合同期内,被随意调至B岗,更有甚者,本来口头协议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在合同上私下改成2年或1年,这都会为劳动者维权埋下隐患。
      小心“空白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重视格式化劳动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的空白填写部分,注意不在有空白格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自己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
    如果出现维权困难的情况,注意收集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件、工牌、社保、工作服、工作往来邮件、证人证言及电话录音等。   在此,提醒劳动者千万不要在不规范的合同上签字,以免被不法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具有法律强制力,由此形成的各项权利义务双方必须承担。
    因此,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查看合同文本内容是否完整,起止日期是否明确等,如果草率地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可能会不慎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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