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原来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专利权许可使用合同,支付专利权使用费,后来该专利被宣告无效了,我能请求对方返还专利使用费吗?我原来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专利权许可使用合同,支付专利权使用费,我能请求对方返还专利使用费吗?

2019-01-20 09: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专利使用费是指被许可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向许可人(即专利权人)缴纳的费用。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权,就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当然,在实践中,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进行交叉许可而不收取使用费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如何合理地计算专利使用费,是许可合同中很重要、但也是比较困难的一个问题。专利使用费的确定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所支出的费用;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  
    (3)专利许可的类型、实施的行为种类和期限;  
    (4)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和时间。  此外,市场上是否有可供选择的替代技术、技术改进的前景,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讨价还价能力,也是影响使用费的因素。  根据《合同法》第325条的规定,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权,就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当然,在实践中,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进行交叉许可而不收取使用费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专利使用费是指被许可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向许可人(即专利权人)缴纳的费用。  如何合理地计算专利使用费,是许可合同中很重要、但也是比较困难的一个问题。专利使用费的确定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所支出的费用;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  
    (3)专利许可的类型、实施的行为种类和期限;  
    (4)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和时间。  注意的是过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是不利于技术的推广应用,也阻碍了市场有效竞争的实现,因此过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就不再是一种合法的垄断行为。世界上各国都适用反垄断法来规制这种滥用权利的垄断行为
  • 专利许可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独占实施许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具有独占性实施权,许可方不得再将该项专利的同一实施内容许可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本人也不能在上述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
    2.排他实施许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再许可第三方在上述许可的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但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
    3.普通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并可以继续许可第三方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
    根据不同的许可方式,许可费也是不一样的。
  •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无效宣告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因此代理人在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时应当十分的重视。提出无效请求都是使用专利局统一的表格,所以理由部分都在表格里填写,最重要的是结合证据对无效理由的论述部分,这一部分的撰写要注意以下几点:  
    1.结合证据把无效的理由论述充分  在论述时一定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具体论述该发明创造不应授予专利权的理由,切记不可将证据和理由简单的罗列,而不指明每个理由所依据的证据,也不能只说明依据的证据而不讲明为什么依据所提交的证据能够将该权利宣告无效。  
    2.无效宣告的理由应当得到证据的支持  代理人首先要对证据进行判断,然后根据证据确定恰当的理由,并围绕理由进行论述。例如证据为申请日前提出的申请而在申请日后公开的和该专利相同的对比文件,这时要针对不同的专利无效请求选择不同的理由。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要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则要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代理人还要根据理由确定所要使用的证据。例如不能将上述申请日前提出的申请而在申请日后公开的对比文件作为评价创造性的对比文件使用。  
    3.论述时要抓住关键和要害  代理人在论述时一定要抓住关键和要害,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和论述,条理清楚,逻辑性强;切忌花大量篇幅论述和无效理由无关的内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元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