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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强制离婚要多久

起诉离婚 2022-12-07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强制离婚手续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当事人在法院调解离婚的,自调解生效时,婚姻关系即可解除,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适用普通程序后,6个月时间不足,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强制离婚的时间是三到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当事人在法院调解离婚的,自调解生效时,婚姻关系即可解除,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适用普通程序后,6个月时间不足,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女方强制离婚一般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时间。即若受理该离婚案件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需在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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