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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在异地能取吗

社会保险 2022-12-08 07: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异地公积金的提取手续是:
    1、当事人需要由单位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2、办好变更登记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文件;
    3、然后拿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提取公积金的情况:
    1、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租赁本市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4、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的,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以下程序:
    1、贷款咨询购房者需要向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一下当地是否允许你办理异地贷款,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资料等等。
    2、贷款申请接下来购房者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你的申请进行确认,看看你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为你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缴存使用证明》。
    3、提交资料购房者需要相关资料到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你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会对你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办理贷款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给你。你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你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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