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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办理二次婚姻登记手续,离婚的时候是通过法院协议离婚,只有离婚协议书,没有离婚证。请问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我想办理二次婚姻登记手续,离婚的时候是通过法院协议离婚,只有离婚协议书,请问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

离婚 2019-02-07 19: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 离婚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协议离婚,手续完备,当时即可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割、抚养、赡养等事宜达不成一致的话,则需要通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注意他们回老家办理时其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问题等。
  •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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