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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男方现在要离婚,房子是没拿结婚证的时候他父母付的首付买的,房产证上是他名字后面15年拿了结婚证,贷款是他银行卡还的,离婚我能分到房子吗?男方说房子是他父母买的没我份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8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没有还完可以分割,但是分割之后需要等到房贷还完才可以过户。双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先协议分割房产,等房贷还完再过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男方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应分以下几种情况讨论:
    1、若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全部出资购买的,且房屋产权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则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不能进行分割。若房屋虽然为男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为男女双方共同的名字,则在离婚时,女方也有权分割房屋。
    2、若房屋是男方婚前贷款购买的,双方结婚后,房屋贷款是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在离婚时对于双方婚后还贷部分的本金以及本金所对应的增值部分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利分的是钱,不是房。
    3、若房屋是男方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房屋。
  • 离婚能分家产。婚前房产或者财产明确为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如果婚前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婚后加了另一方名字的,男女双方均可以请求分割该房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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