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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死了欠债还用还吗

债务追讨 2022-12-08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人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司,是一个组织,是不会死的,若是法定代表人去世的,也不会对债务的承担有任何的影响,因为债务是由法人承担而不是法定代表人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该问题法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履行自己职责所欠债务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由于个人原因所欠债务死亡后由继承人偿还。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人死了债务需要偿还,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也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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