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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给二房东,无故拖欠房租,可以收回房子吗?

房屋租赁 2022-12-08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拖欠房租的先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解决。如果是协商和调解都不成的话,出租人就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拖欠租金属于承租方违约,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违约可以不退还押金,则房东有权不退还。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子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是可以收回房子的。租赁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履行的时间和方式都有明确约定,如果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合同到期后,房东解除合同是没有违约的,是法律允许的行为。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四百五十八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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