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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抵押,我不知道我买了他的房子,现在法院的来拍卖,那我该怎么办呢?

抵押担保 2022-12-08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为房子被抵押在先,房屋买受人并不知情的,可以协商或是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违约赔偿。但是,被抵押人不能及时还贷,抵押权人即可以起诉到法院,一旦追偿未果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将会拍卖抵押房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已抵押的房子法院能拍卖。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以及抵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或者扣押。对于该抵押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其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剩余的价款再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其他债务。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抵押权行使的方式为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抵押权人对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抵押人不愿意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的,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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