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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安置房大产证什么时候可以出来,要打官司律师说要等开发商大产证办理好

房屋买卖 2022-12-08 16: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房产证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能拿取,满5年后具有完全产权。5年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安置房应自受理产权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领取房产证,满5年后具有完全产权。5年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法律依据:安置房应自受理产权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领取房产证,满5年后具有完全产权。
    5年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满五年的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进行交易。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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