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XX公司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受理请回答本案中的破产财产如何分配?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9 1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申请破产,股东股份以清偿债务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二)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三)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五)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 破产清算没钱的,如果经管理人依法清算后,公司确实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在法院作出该裁定后,破产管理人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法院宣告破产的案件包括因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重整或破产申请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